关于2014年度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16/12/23 10:27:22 浏览87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关于印发<珠宝玉石质量检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9号)、《关于发布<珠宝玉石质量检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技监局人函〔1997〕100号)和《关于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调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2002〕61号),现将2014年度全国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报考条件
 
       (一)根据《关于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调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2002〕61号),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考试:
 
        1.取得珠宝玉石(含地质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珠宝玉石鉴定检验工作满5年;或非本专业中专学历,从事珠宝玉石鉴定检验工作满7年。
 
        2.取得珠宝玉石(含地质类)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珠宝玉石鉴定检验工作满2年;或非本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珠宝玉石鉴定检验工作满4年
 
        3.取得珠宝玉石(含地质类)专业本科学历,从事珠宝玉石鉴定检验工作满1年;或非本专业本科学历,从事珠宝玉石鉴定检验工作满3年。
 
        4.取得珠宝玉石(含地质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从事珠宝玉石鉴定检验工作满半年;或取得非本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从事珠宝玉石鉴定检验工作满1年。
 
        5.受聘担任珠宝玉石(含地质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
 
        6.取得国外有较大影响的珠宝玉石检验的鉴定考试合格证书。
 
凡职业道德上有过严重过失的人员,原则上不能申请参加考试。
 
      (二)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5〕9号),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7〕78号)规定,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符合本通知上述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及方式
 
考试包括《珠宝玉石检验基础》、《珠宝玉石专业》、《珠宝玉石鉴定》和《钻石鉴定与分级》等四个科目。
 
四科考试均为闭卷考试。其中《珠宝玉石检验基础》、《珠宝玉石专业》为笔试,《珠宝玉石鉴定》、《钻石鉴定与分级》为实际操作考试,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每科3个小时。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定于2014年6月29日至7月5日在北京举行。
 
6月29日笔试。
 
上午8:30—11:30《珠宝玉石检验基础》
 
下午2:00—5:00《珠宝玉石专业》
 
6月30日起,开始《珠宝玉石鉴定》、《钻石鉴定与分级》实际操作考试。
 
考试的确定时间和地点、实际操作考试的具体安排,均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范围
 
考试范围详见《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2年)。
 
五、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按照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缴费确认等程序依次完成。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一) 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3月3日—3月13日
 
考试报名审核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部门。
 
报考人员须登录中国珠宝检验网(http://www.cji.org.cn),进入“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要求注册成功后,在线填写并提交《2014年度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附件1);上传本人近期2寸(48×33mm)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jpg格式、567* 390像素)。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出,即取消报考资格;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有关规定,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不得参加本资格考试的处理。
 
网上预审时间:2014年3月3日—17日。
 
考试报名审核机构网上预审本辖区的报名材料,并通知预审结果。如预审未通过,报名系统将提示未通过理由,报考人员需按系统提示重新提交报考申请。预审通过后,报考人员可办理现场确认。
 
(二) 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3月25日—4月3日(工作日)。
 
报考人员需按当地考试报名审核机构要求到现场进行报名确认,并缴纳考试报名费。
 
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从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近期2寸(48×33mm)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同上传电子版一致、光面专用相纸)3张;
 
3.本人身份证、最终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及复印件,其他有关珠宝类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5.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进行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2014年4月9日前,各地考试报名审核机构将《2014年度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2)以书面形式(连同2张照片)报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三) 缴费确认
 
        1.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计价格〔2002〕1346号)规定,报名费10元,考试费为950元,其中包括笔试考试费50元 ,实际操作考试费900元。
 
        2.现场确认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可通过银行汇款、转账或邮局汇款方式缴纳考试费,于2014年3月25日—4月3日汇至如下账户:
 
单位名称: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银行账号:110060870012015000889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车公庄西路支行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3号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邮政编号:100029
 
汇款时请务必注明汇款人姓名、付款单位(个人)名称等信息。
 
3.2014年4月22日,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将以手机短信方式统一发送考试汇款确认通知。
 
经协会确认缴费后不参加考试的,视同放弃考试,考试费不予退还。
 
        4.2014年6月27—28日考前报到时,报考人员凭准考证领取缴费发票。领取发票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 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4年6月12日10:00—17日12:00。
 
已确认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珠宝检验网的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可于2014年8月中旬登陆中国珠宝检验网查询考试成绩。
 
    七、其他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为本辖区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人社部统一印制、人社部和国家质检总局用印的《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证书》。
 
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实行注册管理。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人员,应按《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到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注册。经注册的执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全国范围有效。
 
 
     附件:1. 2014年度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
 
                 2. 2014年度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汇总表